论中国古代礼器与祭器发展中艺术设计思想的转变 作者:朱广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夏商周三代逐步发展完备的中国古代礼制思想,阐述了礼器与祭器从青铜礼器到陶制礼器乃至瓷祭器的发展脉络。 关键词:礼器;祭器;礼制;设计思想 中图分类号:J509 文献标识码:A 礼仪制度属于上层建筑,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所产生的文化成果。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况(约前298前238)在其著作《荀子礼论》中分析礼的产生时说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求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他认为之所以制定礼制,是为了防止争乱,建立一种让社会所有的人都各安其位,各守其业,各得其利的严格秩序。为了顺利推行礼制,往往还要假借鬼神的名义,用祭祀鬼神的仪式来体现礼的威慑力量。《诗经小雅楚茨》:神嗜饮食。《左传宣公四年》:鬼尤求食。《礼记礼运》亦载:夫礼之初,始诸饮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饮。所以,祭祀鬼神所用的东西,最重要的便是饮品和食品,其所用的礼器也是从日常生活所用的饮食器演变来的,借其盛放礼物来敬献神灵。 礼的中心内容和基本原则,是充分承认存在于社会各个阶层的亲疏、尊卑、长幼分异的合理性,认为这种分别就是理想的社会秩序,而为使这种秩序长存,就必须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从《周礼》看,礼的要素主要包括礼治、礼制、礼仪、礼器这四部分。在进行政治、宗教等活动时使用的器皿,习惯称为礼器。它们是人们行礼时无法或缺的,也是中国古代夏商周时期贵族用于祭祀、朝聘、宴飨、丧葬等礼仪活动中的用器,其社会功能是用来代表使用者的身分地位和等级权力,即用以明贵贱、辨等列。(《左传;隐公五年》)是当时礼制的体现,即器以藏礼(出自《春秋左传成公二年》之信以守器,器以藏礼。)。《左传宣公三年》、《史记武帝纪》、《汉书郊祀志》等古代文献记载禹铸九鼎代表王权,就是明证。同时,礼器也是宗法等级制度的物化,它象征着使用者的权力和地位。礼器的大量制作与使用,是中国奴隶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中国青铜时代的青铜产品,除了兵器之外,主要就是礼器。《左传成公十三年》中曾用最精炼的语句概括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且由于礼器的作用极为重要,故对礼器的制造要求很高,因而礼器能集中反映当时高超的工艺技术水平。 早在我国新石器时代的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的遗址中,我们已经看到礼器的萌芽。夏商周三代以来的重要礼器,有不少可以在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中找到渊源。例如,鼎在三代是被视为象征社稷的重器。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陶鼎非常发达。豆在大汶口文化中也很发达。大汶口文化大墓中出土的的典型器物有觚形器、各式各样的鼎、镂孔圈足豆、双鼻壶、背壶、实足鬻、兽形鬻、高柄杯、大口尊等,多属祭祀鬼神的礼器;山东龙山文化的蛋壳黑陶,有很大一部分属于酒器,这类薄如蛋壳的精美器皿,有许多没有使用过的痕迹,恐怕真的用来喝酒,也很容易损坏,可以推论,它与贵重的玉器一样,很可能是一种显示身份的礼器。蛋壳陶高柄杯在(龙山文化)遗址中罕见,一般出土于墓葬,特别是大型墓葬。山东诸城呈子龙山文化87座墓葬为例,共出土1l件,见于10座墓中。出土蛋壳陶杯的墓,不仅墓的建造规模大,而且还有木椁,随葬陶器都是质量较高的,且有猪下颌骨随葬现象。三里河遗址龙山文化墓也有类似现象。猪下颌骨是墓主拥有财富的象征,说明这类墓是当时的富豪或权贵的葬地,蛋壳陶当是富有者的珍藏陈列品或是一种礼仪用品。虽然,在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中,多数陶器为实用器,有些具有礼器特点的器物可能也是一器多用。但到了夏商周时期,礼器的器形大部分已经出现。正如日本学者贝塚茂树曾作的解释:禮由示和豐组成。豐,即举行禮的器皿。禮就是在高足的豐中盛上肉食,向神供奉的象形字。大汶口文化的高足陶器的形态,具有盛装神酒及供物,敬奉于神和贵人的功能。它确实相当于后来儒教的禮器。这一说法不是没有道理的。 夏、商、周时期被称为青铜时代,是我国历史上青铜器最为发达的时期,青铜器种类繁多,有生产工具、兵器、车马器和礼器等。周王朝建立了严格而完善的礼制作为其统治秩序的规范,故而青铜礼器十分发达,这是中国古代青铜器显著的民族特点。青铜礼器主要包括食器、酒器、水器和乐器(或将乐器与礼器并列)四大类。食器包括炊器和饮食器,主要有鼎、鬲、甗、簋、盂、穬、盈、敦、豆、铺、盆等。酒器包括饮酒器和盛酒器,主要有爵、角、斝、觚、觯、觥、尊(包括鸟兽尊)、卣、壶、瓿、曩、方彝、缶等。水器主要有盘、猵、盉、匜等。乐器主要有铙、钟、钲、铎、錞于、鼓等。由于祭祀的对象是至高无上的天神和祖先,所以,礼器的设计和制作都格外精致巧妙,工艺精良。 然而,夏商周时代的礼器也并非都是青铜器,还有陶礼器、漆礼器、玉礼器等。夏、商、周三代陶瓷器类,可区分为灰陶、白陶、印纹硬陶、原始瓷与红陶等。其中灰陶器主要用于日常生活,使用数量最多,灰陶器在夏商两代均得到很大的发展,只是到了西周时期可能由於西周时期青铜容器、原始瓷器、漆木器等器类,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较多使用,并代替了一部份西周的日用灰陶器,所以西周时期灰陶器的器类与品种,一般说比各地的商代晚期灰陶器品种有所减少。④实际上,早在夏代贵族统治阶级饮酒之风渐开,青铜礼器爵、盉、斝、觚、角等酒器的出现与此是相应的,唯因生产水平的制约,数量有限,最先通常为陶、漆制品,青铜札器实承袭陶礼器及其礼器而来。我们据二里头一至四期墓葬发掘资料分析,当时的礼器组合基本体现了食酒并重的特色,其中陶礼器占主要成分,个别墓并出有漆礼器,然铜礼器是在三期以来才出现,其器类和器形基本不出陶、漆礼器范围,是一脉相承的。 商代的陶礼器组合出现了新的变化,较之夏代,无论在器还是在装饰主题上都更为丰富,更发展了白陶、印纹硬陶和原始瓷三个品种。商代晚期,白陶器得到巨大发展,不但制作工艺考究,而且品类也大大增加,其中有些白陶器的器表有多种精美的图案花纹装饰,在造型上显然与同期的青铜礼器相像,甚至互相模仿。如郑州出土的灰陶敞口爵,其形制显然是仿造同期装饰有精美图案条带的青铜爵的形制;又如郑州出土的陶盉,其造型可以说与同期青铜盉完全相同,其制作之精和形制之美,可与同期青铜盂相媲美。如郑州出土的商代灰陶饕餮纹曑,小口、长颈、折肩、深腹圆鼓、圜底、高圈足,细泥质灰陶,通体磨制光滑而发亮,造型相当精巧而美观。其器表装饰除在颈部与圈足上施有规整的弦纹外,在腹部的两周弦纹之间,还拍印有一周由三个精美醒目的饕餮纹组成的图案带条装饰,基本和同期饕餮纹青铜孽相同。就这件灰陶饕餮纹罂的工艺价值来看并不比同期饕餮纹青铜彝有所逊色,应是商代具有较高工艺美术价值的陶工艺品。白陶器的表面也多拍印装饰有相同期青铜容器上相类同的由弦纹、饕餮纹、夔纹、云雷纹、三角纹、曲折纹、圆圈纹、菱形纹、蝉纹、旋涡纹等图案组成的带条装饰。充分显示出商代晚期对於白陶器的制作工艺是相当讲究其造型的变化与器表装饰的,并可以相同期青铜容器的制作工艺相媲美,而且,发现有同时期的制陶作坊。1250平方米的范围内密集地排列有十四座陶窑和十多座房基。陶窑平面为圆形,直径约1.2米,窑膛下部中间筑有长方形支柱,柱上架草,萆有圆孔,孔径12厘米。这些窑的结构与偃师二里头发现的陶窑一致。一起发现的还有未经焙烧的陶坯,烧坏的废品、陶拍和印有回纹、斜方格纹、夔纹的陶印模等工具。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商代仿青铜器的陶礼器是非常发达的,而且,其礼器组合以重酒器为特点,不同于西周中期形成的以食器鼎、簋作为区分贵族身份重要标志的周礼。 在目前的情况下,我们仅知道,大致从西周中期开始,也就是在周穆王以后,西周礼仪的系统化渐趋明显。周礼的系统化有一个相当长的持续过程,一直要延续到春秋,最后以文本的形式记录下来。周礼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体系,1974年出土于陕西省宝鸡市茹家庄M1甲的5件形制相同、大小不同的列鼎,时代可定在昭、穆之际,这是目前已知最早的列鼎制度的使用。从西周到春秋时期列鼎制度的逐渐形成,说明商代礼器重酒的组合已经逐步过渡到周代礼器重食的组合。有些灰陶器的造型也是仿造同期青铜容器而制作的。如陕西长安张家坡出土的弧形裆(有称瘪裆)陶鬲,口微敛、宽沿外折、短颈、扁圆腹、弧形裆、三个浅袋足、圆柱体平底足,每个袋足外侧饰有锯齿纹扉牙,腹底节绳纹,造型相当精巧美观,庄重大方,它和同期的饰扉牙纹的青铜弧形裆鬲基本相同;又如陕西西安牛坡出土的细泥质灰陶尊,敞口、长颈、腹圆鼓、高圈足,在器表装饰有精美的数周弦纹和两周三角纹,并加有扉牙纹与乳钉纹,是一件造型精致的陶工艺品。再如河南洛阳出土的一件灰陶壶,直口、深腹下部略鼓、圜底、高圈足,上腹有两个对称竖鼻,口部覆盖有一个凸圆顶带握手器盖。通体满饰图案花纹。造型秀丽,装饰美观,为西周罕见的仿造青铜壶的陶壶。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夏、商、周三代的陶礼器,都源生于日常的饮食用具,可见礼制的形成与我国饮食习惯有很大关系。礼器的排列组合,不但以数量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以显示名位不同,礼亦异数的礼器使用观念,更有不同材质的礼器出现,而且往往在形制、花纹、铭文等方面仿青铜礼器。如同一个墓葬中可能既有青铜礼器,也有陶礼器或漆礼器即是明证。 仿铜礼器开始于商代晚期,尤其是在二类墓中用陶觚、陶爵等仿铜陶礼器进行随葬的比例数字增加,在已公布的237座商代晚期墓葬中,随葬上述随葬品的墓几乎占一半之多,而在河南大司空村的172座墓中随葬陶觚、陶爵的占全部墓葬总数的37%周代,仿铜陶礼器由觚、爵转为鼎、簋的组合,陕西宝鸡福临堡东周初期的二座三鼎墓,M1随葬了三个铜鼎,M3随葬了三个仿铜陶鼎。商周时期的大量墓葬材料表明,当时的埋葬制度中存在着两种文化,一种是以青铜器为代表的贵族文化,一种则是以日用陶器为代表的大众文化中小型墓与第一类大墓完全不同,没有成套的铜礼器和乐器,陶器则占绝对的优势,如河南郑州、辉县及陕县的34座商代早期墓中,都没有铜礼器随葬,江西吴城商代遗址的13座墓葬中,陶器占随葬器总数的94%,甘肃临夏莲花台辛店文化的18座商代墓葬中,陶器占39%总之,大量墓葬材料表明,春秋中晚期随葬品中开始出现的仿铜陶礼器,至战国时期已广泛而普遍的在全国各地区各类型的墓葬中流行。它的出现与盛行,一方面说明以青铜器为代表的礼制文化已逐渐为陶质的仿制品所取代,客观上反映出至尊文化的松动及由此而来的丧葬文化所发生的变化。另一方面,仿铜陶礼器多于中小型墓中率先开始,而大型墓中则出现较晚,这说明传统礼制文化的根深蒂固及其对丧葬文化所产生的深刻影响。用仿铜礼器随葬的墓葬制度到东汉时开始消亡,钫最先消失,鼎和盒在许多地区的东汉中期墓中已不再出现。长江下游地区消失得更早,王莽以后的墓葬中已基本不见,而钫早在西汉晚期就不复存在,大体上,仿铜礼器的存在时间,以周天子的都城洛阳带持续最长,到东汉中期以後才陆续绝迹。 礼器材质经历了陶礼器和青铜礼器的阶段后,最终以瓷礼器的形式出现,并一直沿用至清代。最早有关瓷礼器使用的文献记载出自北宋的《宋史礼志一》:元丰六年,详定礼文所言:本朝吴天上帝、皇地祗、太祖位各设二牲,非尚质贵诚之义。又篮、簋、尊、豆皆非陶器,及用龙勺,请改用陶,以样为勺。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作为实用器的酒具和食具,逐渐由日常用器过渡到;国之重器的演变轨迹。同样,在我国的陶瓷艺术中,还存在着由礼器向日常生活用器的转变的例子。 祭器与礼器是既有区别也有联系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在先秦礼学中,人们将日常生活用器划分为祭器与养器两部分,又将礼器划分为祭器与明器两部分。《礼记檀弓上》日:仲宪言于曾子日: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曾子日: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可见,祭器在这里既是人用之器皿,又是先祖之用器,它既是礼器的一种,又是生活用器的一种。这一点充分反映出周礼中以养生送死,以事鬼神上帝(《礼记礼运》)的双重特点。 祭器的使用既不同于普通的日常生活用器,又不同于明器,它是礼器的一种,但介于生活用器和明器之间,有其神圣性,并充分体现了我国古代孝道的思想。《礼记曲礼上》记载:君子虽贫,不粥祭器;虽寒,不衣祭服;为宫室,不斩于丘木。《礼记郊特牲》言:笾豆之实,水土之品也,不敢用亵味而贵多品,所以交于旦明之义也。先王之荐可食也,而不可耆也。卷冕路车,可陈也,而不可好也。武壮而不可乐也。宗庙之威,而不可安也。宗庙之器,可用也,而不可便其利也。所以交于神明者,不可以同于所安乐之义也。这是由于宗庙祭器作为事奉祖先的器物,其归属性是祖先,而祭服作为交接神明的必不可少的道具,丘木天然地归属于墓地下的死者,礼器只有在特定的时空中才出场,与日常生活处于一种隔离状态,正是保持其神圣性的前提条件。 由于宗庙的祭器属于神圣的范畴,且它与祖先神灵的生活密切相联,因而在大夫、士的现实政治生活发生变故之后,比如在诸侯国之间流动时,祭器始终只能与故国的祖先在一起。大夫士去国,祭器不踰竟。大夫寓祭器于大夫,士寓祭器于士。(《礼记;曲礼下》)不同等级的人将祭器寓寄在相同地位的人那里,显示了礼由禁忌向人文理性的转换。①实际上,自三礼的形成,一直到清代末期,祭器一直是礼器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从历代史书的《礼志》篇中可以看出。三礼中已经对各种礼器的归属有了明确的记载(见附表3-1),尽管其它种类的礼器在历史中逐渐转变甚至消失,但祭器至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依然在使用,例如香炉。祭器是传统祭典重要的道具,在我国古代是非常发达的。旧时,祭器依据人们社会地位的不同而有严格的区别,尤其是在鼎的运用上,更是不容分毫差错。传统祭礼一般的祭器有:椅、桌、床、席、香炉、香盒、香匙、烛檠、茅沙盘、祝版、杯玟、酒注、茶瓶、盥盘和架子、(巾兑)巾和架子、火炉等。对祭器的要求是专、洁。专指祭器专用,用过一次便仔细清洗、整理,专门收藏起来,决不挪作他用。洁指干净整洁,孝、敬、诚就在这上面体现出来。而明器则是地下埋葬之用,与祭器之供奉作用有所不同。在法制上以瓷器为祭器,并明令地方烧造瓷质祭器,则晚至南宋初年,而这种以瓷器为祭器的做法,实在是一种不得已之行为。宋潜说有:《咸淳临安志》(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卷三郊庙条:郊丘在嘉会门外南四里龙华寺西,绍兴十一年正月礼部太常寺请依国朝礼制设祭器九千二百有五,卤簿万二千二百有二十人(二十五年郊祭增一十人),祭器应用铜玉者权以陶木,卤簿应用文锈者皆以缬代之。明、清两代的祭礼器,较之前代有很大变化,但仍以瓷质祭礼器为主,这在《明会典》、《明史》和《大清会典事例》、《清史稿>、《皇朝礼器图式》、《备物昭诚》等古代文献典籍中有详细的记载。清代根据礼书记载的各式瓷质仿古礼器在乾隆时期都确有生产,且嘉靖、道光、咸丰、同治、光绪朝都有所补做。同时,清代礼制规定国家诸祀隶属礼部,内府诸祀则归内务府办理等祭祀场所和受祭对象的分化,这也导致了瓷质祭礼器在生产制度、造型和种类上的诸多不同。关于明器的使用,我们在后面的章节中还有详细论述,在此不再展开论述。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器物的发展脉络,祭器始终是与当时较普遍的社会思想紧密结合的,礼器则是比祭器更大的一个概念。我国古代的礼制,不外乎五礼即吉礼、凶礼、嘉礼、军礼、宾礼(见《周礼春官大宗伯》)。尽管历朝历代礼的内容有所变化,但以五礼为根本的礼制内容已经基本上覆盖了社会习俗的方方面面。一方面,五礼之用器皆为礼器,可见其范围之广,这不仅包括了玉礼器、青铜礼器、陶礼器、漆礼器等不同材质的礼器,更从时间范围上,古往今来皆存在过以不同的器物作为礼器的现象。《礼记》中有《礼器》篇,它是孔子极力提倡通过礼器的物化表现,将抽象概念的礼贯彻到社会各个阶层,达到使所有的人在礼制的约束下遵守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行的社会规范。 礼器与祭器的演变轨迹形象地展示了古人对鬼神信仰的演变和转化:假托一个至高无上的神灵,说自己的权力是神灵给与的,君权神授,名正言顺,此其一;人死之后变化为鬼,人鬼之间可以互相沟通,无形的鬼神可以保护或者惩罚有形的活人,达到惩恶扬善的效果,此其二。出于这样观念的故事传说、文学作品比比皆是。从远古时代就在中国大地上游荡着的鬼神论,在东汉以后又与从邻国印度传来的佛教教义融合在一起,统治中国人的精神世界达一千余年。正如俞伟超先生在其《先秦两汉考古材料中所见世界观的转变》一文中所指出的:从万物有灵经以地母神、祖神为核心的多神信仰在逐步变化为天人合一的世界观和强调人身依附关系的社会道德观,便是美术考古材料中所反映出的自旧石器时代晚期至东汉末年世界观的变化轨道。再下一步,则是佛教信仰笼罩大地达千百年的另一个新阶段。西汉初年以后,以秦汉之际盛行的天人合一为主要特色的自然观念,一度曾被发展到了天人感应的神学地步,但渐渐地,理性又恢复了在中国思想之流中的主导地位。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文化中被关注的中心问题,由自然界已到了人类的本身,而对自然本原的探索则被对自然界本体的解释所替代,直到宋代朱熹总括诸说,建立起理学的自然观为止。这,可以说就是以后中国自然观演变的大致趋势。从上面两位学者的分析可以看出,西汉中期以后,随着人本思想的觉悟,礼制由周代礼制主要施行于贵族阶层,且又主要流行于王畿及一定区域的局面,逐渐实现了儒化,并下渗普及到了民间阶层,进而使得依附于礼制的礼器也逐渐过渡到了祭器的使用上。把这些观点同我国早期器物文化中的礼器、祭器、明器相对照,充分说明早期先民的意识形态和精神生活,在造物活动中有着非常明确的体现,而这也同样表现在当时的陶瓷艺术品的装饰题材上。